【法】 in fraud of law
avoid; dodge; elude; elusion; evadable; evade; shun
【法】 evading; evasion; side-step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規避法律”指行為人通過設計表面合法的形式或利用法律漏洞,意圖逃避法律強制性規定或應盡義務的行為。其核心英文對應術語為evasion of law,區别於合法的“法律規避”(avoidance of law)。以下是具體解析:
行為本質
以欺詐性手段(fraudulent means)繞開法律約束,例如虛構交易、濫用公司結構或跨境轉移資産以逃避稅收、監管或債務。其主觀意圖在於故意逃避法律義務,而非合理利用法律允許的選擇空間(如合法稅務籌劃)。
法律後果
被認定為規避行為後,相關法律行為可能被撤銷(voided)或調整(adjusted)。例如《民法典》第154條規定,惡意串通損害他人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稅法中針對避稅行為可進行納稅調整并加收滞納金。
Evasion of Law(規避法律)
強調非法性與欺詐意圖,如稅務逃避(tax evasion)。
例:Sham transactions to evade tax liabilities constitute criminal evasion of law.
(以虛假交易逃避納稅義務構成刑事法律規避)
Avoidance of Law(法律規避)
指通過合法途徑選擇適用更有利的法律規則,屬中性概念。
例:Choosing a favorable jurisdiction for contracts is legal avoidance of law.
(選擇有利法域簽訂合同屬於合法的法律規避)
國際私法領域
當事人故意改變連接點(如國籍、住所)以適用對其有利的法律體系。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司法解釋,若規避中國強制性規定,仍適用中國法。
公司治理與稅法
術語定義參考來源:
法律規避是指當事人通過故意改變或制造法律連接點,以避開本應適用的對其不利的強制性法律,從而使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適用的行為。這一概念主要涉及國際私法領域,但也可能出現在國内法律實踐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主觀故意性
當事人必須具有明确的規避意圖,即明知某法律對其不利而故意逃避。
規避對象特定性
被規避的法律通常是本應適用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而非任意性規範。
行為手段特殊性
通過人為改變或制造連接點(如國籍、住所、行為地等)實現規避目的。例如:為離婚加入允許離婚的國家國籍。
結果既遂性
規避行為需實際完成,且成功適用了有利法律。
法國“鮑富萊蒙案”是經典示例:19世紀法國禁止離婚,鮑富萊蒙夫人通過加入德國國籍,利用德國允許離婚的法律實現目的。
法律規避雖形式上合法,但本質違背立法意圖。例如通過虛假變更合同簽訂地逃避稅收監管,雖表面符合程式,實則屬於規避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不同國家的認定标準,可參考國際私法教材或司法判例。
共同離子共同離子效應共同路徑共同路由共同路由選擇共同敏感共同目的共同女繼承人共通胚膜共同搶劫共同簽字共同簽字人共同竊盜共同侵權行為共同權力共同設備收益共同生活共同生長共同市場共同事務共同事業共同使用權共同受托人共同收益共同署名者共同所有共同所有權共同所有人共同訴訟共同訴因
本工具由月沙工具箱編輯團隊維護,部分内容采用 AI 輔助生成并經人工校對。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查看編輯政策與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