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cut-off period
“不得超過的期限”是一個法律和行政管理領域的常用術語,指某項行為或權利必須在特定時間節點前完成或行使,超出該時間則失效或産生法律後果。在漢英詞典中,其對應英文翻譯為"statutory deadline"或"non-extendable time limit",強調時間約束的強制性與不可變更性。
從法律角度,該概念包含三層核心要素:
典型應用場景包括:
該術語的權威解釋可參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叢書》,以及商務印書館《新時代漢英大詞典》第3版法律術語章節。
“不得超過的期限”是一個法律或行政術語,指某項行為、權利或義務必須在特定時間範圍内完成或履行,且不可超出該時間限制。其核心含義可分解為:
時間限制性
強調嚴格的時間邊界,例如合同履行、法律訴訟、行政許可等場景中設定的截止日期。一旦超過該時間點,可能引發權利失效(如訴訟時效超期)、違約賠償或行政程式終止等後果。
強制性約束
“不得”表示禁止性規定,具有法律效力。例如:
常見應用場景
注意:若具體語境未明确說明期限長度,需參考相關法律條文或協議約定。例如《民法典》第188條規定訴訟時效起算規則,而不同合同可能通過補充條款細化期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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