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在漢英詞典中具有多重法律與日常語義。其核心含義指代“人的身體或個體存在的整體狀态”,英文對應詞為"person"或"human body",在法學領域特指"personal rights and interests"(《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版)。具體包含三層内涵:
生物學屬性
指人類作為生物體的物質存在,如《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為"人體",對應英文"human body",強調生理層面的完整性。例如"人身傷害"譯作"bodily injury"(《牛津現代法律漢語詞典》)。
法律權利集合
在民法體系中指與人格不可分割的權利,包括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等。中國《民法典》第109條将"人身權利"表述為"rights of personality",包含姓名權、肖像權等派生權益(北京大學法律信息網)。
社會關系載體
在勞動法語境下,"人身關系"對應"personal relationship in labor contracts",體現雇主與雇員間非財産性約束(《中國勞動法釋義》,法律出版社2024版)。國際人權法中的"人身自由"則譯為"personal liberty",受《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保護(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文件)。
該詞源可追溯至《唐律疏議》"諸犯人身應贖者"的古典法律表述,現代語義演變融合了羅馬法"persona"概念與中華法系傳統(《比較法視野下的中國法治》,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人身”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人的身體本身,也延伸至與個體相關的生命、健康、行為、名譽等屬性。例如“人身安全”強調對身體和生命的保護。
法律層面的意義
在法律語境中,人身權是核心概念,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受法律保護。例如“人身傷害罪”即針對身體或健康受損的犯罪行為。
古代文獻中的用法
佛教概念
佛教認為“人身”是輪回中的一種存在形态,強調“人身難得”,需珍惜修行機會(見於《顔氏家訓》等文獻)。
使用場景與注意事項
該詞兼具生理、法律、文化多重内涵,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更全面文獻例證,可參考《漢典》《閑情偶寄》等來源。
氯化銀氯化銥鈉氯化銀鈉氯化異桑大明氯化一水五氨合高钴氯化伊塔蒙氯化乙烯氯化鈾酰乙二铵氯化樟腦氯化正銅氯化正戊基汞氯化正亞金氯化正亞鐵氯化作用鋁化作用綠灰菌素氯基鋁基氯鉀铵鐵礦鋁夾闆氯甲吡楞氯甲代氧丙環氯甲丹氯甲酚氯甲砜氯甲酚綠氯鉀鈣石氯甲化作用氯甲磷屢見不鮮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