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compensation of guardian
guardian; keeper; tutor
【經】 guardain
pay; reward; emolument; remuneration; requital
【醫】 fee
【經】 compensate; counter-performance; emoluments; gratification; recompense
remuneration; reward
在漢英法律語境下,"監護人的報酬"(Guardian's Compensation)指監護人因履行監護職責而獲得的經濟補償。其核心含義與法律依據如下:
英文:Guardian's Compensation
指法院或相關機構根據監護人履職的複雜性、時長及被監護人財産狀況,依法批準的經濟補償(非固定工資)。需區别於"監護費用"(Guardianship Expenses),後者指監護過程中産生的必要開銷報銷。
補償性而非營利性
報酬旨在覆蓋監護人付出的時間與精力,非以營利為目的。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4條明确監護人職責屬法定義務,報酬需經被監護人或相關機構批準(如居民委員會)。
法院裁量權
在英美法系中,報酬數額由法院根據"合理原則"(Reasonableness Standard)裁定,參考因素包括:
當監護涉及專業資産管理(如處置不動産、投資組合)或超常時間投入(如跨境醫療協調),法院可批準報酬。
被監護人在意識清醒時通過書面協議(如意定監護公證)約定報酬條款。
權威參考來源:
關於監護人的報酬問題,不同法律體系存在差異,中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如下:
根據和,我國采用無償原則,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屬於法定義務,不得主張報酬。《民法典》第三十四條明确規定監護職責包含財産管理、人身保護等義務,且未賦予監護人報酬請求權。進一步指出,監護人不履行義務時需承擔法律責任,而非獲得報酬。
在提到的意定監護中,若監護人與委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報酬(如每月0-2000元),且費用由委托人承擔,則可能實現有償監護。但該情形需以書面協議為前提,并非法律強制規定。
指出,學界建議借鑒補償原則,未來可能通過津貼或法院裁量方式給予監護人物質補償,以提升履職積極性,但目前尚未納入中國法律體系。
中國現行法律下,監護人原則上不享有報酬請求權,但意定監護可通過合同約定報酬,國際實踐中存在有償或補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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