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官管辖权英文解释翻译、地方法官管辖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vicountiel jurisdiction
分词翻译:
地方法官的英语翻译:
【法】 magistrate; surrogate
管辖权的英语翻译:
jurisdiction
【经】 competence
网络扩展解释
地方法官管辖权
地方法官管辖权是一个涉及到司法管辖范围的概念。下面是地方法官管辖权的中文拼音、英语解释翻译、英文读音、英文用法、英文例句、英文近义词、英文反义词、英文单词常用度等信息。
中文拼音
dì fāng fǎ guān guān xiàng
英语解释翻译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of courts
英文读音
/tɛrɪˈtɔrɪəl/ /dʒʊrɪsˈdɪkʃən/ əv /kɔrts/
英文用法
地方法官管辖权用于定义各个法院管辖范围的界限。这些界限是根据不同因素建立的,例如地理位置或审判案件的性质。在美国,地方法官管辖权通常仅限于单个国家内部的管辖范围。
英文例句
1. The court has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over cases arising within the county. (该法院对县内起诉的案件具有地方法官的管辖权。)
2. The company argued that the court lacked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over the dispute. (该公司认为法院对该纠纷没有地方法官的管辖权。)
英文近义词
Area of Jurisdiction, Venue, Legal Authority
英文反义词
Personal jurisdiction, 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
英文单词常用度
地方法官管辖权在法律领域中是一个常见的术语,因此在相关的学术文献、法律文件、政府文件等中都有广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