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出庭英文解释翻译、传唤出庭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summon to appear in court
分词翻译:
传唤的英语翻译:
subpoena; summon to court; summons
【经】 summon
出庭的英语翻译:
appear in court
【法】 adessee; appear; appear before the court; appearance before the court
attend court; be in the box; before the court; enter appearance
entry of appearance; locus standi; stare in judicio
网络扩展解释
传唤出庭
传唤出庭的中文拼音为“chuán hào chū tíng”,英语解释翻译为“subpoena”,英文读音为“suh-pee-nuh”。在英文中,“subpoena”通常指一份法院文件,要求被传唤者在指定时间出庭作证、提供证言或交付文件。这个词也可以用作动词,比如“I was subpoenaed to testify”。
“subpoena”在英文中的用法包括:
- 法院可以发出subpoena,要求证人出庭。
- 如果你收到了subpoena,你必须出庭作证或提供文件。
- 我被subpoena传唤到法庭上作证。
下面是一些包含中文解释的英文例句:
- 法院已经发出subpoena,要求他交付文件。
- 我必须遵守subpoena,出庭作证。
- 今天我收到了一份subpoena,要求我出庭作证。
一些与“subpoena”相关的英文近义词包括“summons”(传唤出庭令)、“writ”(法院命令)、“citation”(传票)。而一些与“subpoena”相反的词包括“exonerate”(宣告无罪)、“free”(开释)、“discharge”(解除职责)等。
“subpoena”作为一个英文单词的常用程度为中等偏上,在法律和法庭环境中使用频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