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juridical aggravation
arbitrament; judge; judgment; judicature; referee; Themis; umpirage; umpire
【法】 adjudication; decree; tribunal; umpire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醫】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aggravate; increase the weight of; sharpen
【計】 accentated
【化】 body up; bodying
【醫】 exacerbation
裁判上的加重(aggravation in judicial discretion)指法官在法定刑幅度内,基於案件具體情節(如犯罪手段、危害後果、主觀惡性等)依法酌情從重處罰的司法裁量行為。其核心在於司法機關在量刑時行使自由裁量權,區别於刑法條文直接規定的加重情節(法定加重)。
裁量性加重
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處刑罰”,結合個案證據和情節嚴重程度,在法定刑範圍内選擇較重刑罰。例如,對犯罪手段特别殘忍、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即使無明文規定的加重條款,法官仍可依職權加重處罰 。
區别於法定加重
“裁判上的加重”不同於《刑法》分則中明确規定的加重構成(如搶劫緻人重傷的加重法定刑),後者屬於“法定加重”(statutory aggravation)。前者依賴司法判斷,後者直接源於立法規定 。
適用情形
常見於累犯、主犯、拒不認罪、造成嚴重後果或社會恐慌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指出,法官需綜合考量犯罪事實、性質及社會危害性,對情節惡劣者可在基準刑上增加比例量刑 。
《元照英美法詞典》定義為"Judicial Aggravation"——法院基於裁量權在法定刑内從重處罰,區别於成文法設定的加重處罰(Statutory Aggravation)。
權威參考來源:
“裁判上的加重”通常指在體育比賽中,裁判對特定犯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或嚴厲程度增加。這一概念在不同運動項目中有具體體現,以下是綜合解釋:
“裁判上的加重”是動态平衡的過程,需兼顧比賽公平性、流暢性和觀賞性。其具體實施需依賴規則完善(如籃球規則修訂)和技術輔助(如足球VAR),同時避免因過度幹預影響比賽本質。
莫耳百分數摩爾比莫爾表面能摩爾比法莫爾比熱莫爾磁化率莫爾導電系數摩爾電導率莫爾滴定法莫爾法莫耳分率摩爾分數摩爾焓莫爾機默耳加德氏療法莫爾加尼氏瓣莫爾加尼氏窦莫爾加尼氏附件莫爾加尼氏甲莫爾加尼氏結節莫爾加尼氏孔莫爾加尼氏囊莫爾加尼氏内障莫爾加尼氏球莫爾加尼氏軟骨莫爾加尼氏脫垂莫爾加尼氏窩莫爾加尼氏腺莫爾加尼氏陷窩莫爾加尼氏小阜
本工具由月沙工具箱編輯團隊維護,部分内容采用 AI 輔助生成并經人工校對。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查看編輯政策與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