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excess of loss cover
【法】 excess of loss
ensure; guarantee; indemnify; safeguard; indemnification
【法】 assure; indemnify; insure
超额赔款保障(Excess of Loss Cover)是再保险领域的重要概念,指原保险公司在承担一定自留额损失后,超出该额度的赔款部分由再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保障机制。以下是详细解释:
超额赔款保障是一种非比例再保险(Non-proportional Reinsurance)形式。其核心逻辑为:
例如:若原保险公司自留额为100万元,再保险合约承保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则单次事故损失300万元时:
| 中文术语 | 英文术语 | 定义说明 |
|---|---|---|
| 自留额 | Retention / Deductible | 原保险公司自行承担的损失额度 |
| 起赔点 | Attachment Point | 再保险公司开始承担责任的损失阈值 |
| 责任限额 | Cover Limit / Liability Cap | 再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最高金额 |
| 层式结构 | Layering | 通过多层再保险分割不同额度风险 |
权威参考来源:
定义与机制部分综合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财产再保险术语规范》(链接)及国际保险学会(IIS)术语库(链接)。
应用场景分析参考瑞士再保险研究报告《非比例再保险的市场功能》(链接)。
此保障形式通过量化风险转移边界,为保险公司提供可预测的财务保护,是现代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工具之一。
超额赔款保障(即超额赔款再保险)是再保险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分散原保险人的巨额赔付风险。以下是详细解释:
超额赔款保障是指原保险人将超过自身赔付限额的赔款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承担超出部分的赔付责任。例如,若原保险人的自留额为100万元,当单次事故赔款达到300万元时,超出100万元的部分由再保险人承担。
示例:若某超赔合同约定“100万后的900万元分保”,一次事故中四个风险单位分别损失200万、400万、300万、250万,且合同限3个风险单位,则原保险人需承担前3个风险单位中每个的100万自留额,再保险人承担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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