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clean on board
cleanness; pureness; purgation
【經】 clean-up
【經】 shipment b/l; shipped on board bill of lading
清潔裝運提單(Clean Shipped Bill of Lading)是國際貿易與航運領域的關鍵單證,指承運人未在提單上标注貨物或包裝存在缺陷的“已裝船”提單。其核心特征是同時滿足“清潔性”與“已裝船”兩項法律要求,具體可從以下維度解析:
法定構成要件
根據《海牙-維斯比規則》第3條第3款,清潔裝運提單需滿足:貨物表面狀況良好(No Defective Clause)、明确标注“Shipped on Board”字樣、簽發日期與裝船日期一緻。此類提單證明貨物在裝船時無可見損壞,且已實際裝載至指定船舶。
信用證交易中的地位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27條明确規定,銀行僅接受清潔裝運提單作為結算憑證。若提單含有“包裝破損”“潮濕”等批注即視為不清潔,可能導緻賣方無法收彙。
風險劃分功能
依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20),在FOB、CIF等常用術語下,清潔裝運提單的簽發标志貨物風險從賣方轉移至買方。承運人若未批注瑕疵,則推定賣方履約符合合同約定。
司法實踐認定标準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10條指出,承運人未作保留的清潔提單,構成貨物表面狀況良好的初步證據。主張貨損的買方需舉證貨物瑕疵在裝船前已存在。
國際航運慣例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BIMCO)統計顯示,全球85%的貿易糾紛涉及提單狀态争議。清潔裝運提單因其法律效力明确,成為規避貿易風險的首選單證類型。
清潔裝運提單(簡稱“清潔提單”)是國際貿易和海運中的重要單證,其核心定義及特點如下:
清潔提單指貨物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承運人未在提單上加注任何表明貨物或包裝存在缺陷的批注(如“破包”“油漬”等)。其法律依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七十一條,明确提單需證明貨物接收或裝船時的表面狀況。
| 對比項 | 清潔提單 | 不清潔提單 |
|---|---|---|
| 批注内容 | 無不良批注 | 有明确缺陷批注(如水漬、鏽蝕等) |
| 貨物表面狀況 | 目測良好 | 存在可見問題 |
| 銀行接受度 | 可正常結彙 | 通常被銀行拒收 |
根據《海商法》,若提單未批注貨物表面狀況,則默認視為“表面狀況良好”。承運人不得事後以包裝不良等理由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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