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接受的证据英文解释翻译、不可接受的证据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inadmissible evidence
分词翻译:
不的英语翻译: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医】 a-; non-; un-
可接受的英语翻译:
【法】 admissibility证据的英语翻译:
attestation; evidence; proof; telltale; testimony; witness【医】 testimony
【经】 attestment; evidence; exhibit; proof; testimony
网络扩展解释
不可接受的证据
《不可接受的证据》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bù kě jiē shòu de zhèng jù。
它的英语翻译为“inadmissible evidence”,指在法庭上不能使用的证据。这些证据可能不符合法院或证人的要求,或者是违反了规则或法律。
该词汇的英文读音为 /ˌɪn.ədˈmɪs.ə.bəl ˈɛv.ɪ.dəns/。
这个词的用法比较狭义,通常在法律术语中使用。
以下是一些包含中文解释的英文例句:
- 在此案中,由于提供的文件不完整,这些文件是不可接受的证据。
- 任何从非法搜查中获得的证据都会被视为不可接受的证据。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英文近义词及其中文解释:
- excluded evidence - 被排除的证据
- disallowed evidence - 被驳回的证据
- incompetent evidence - 不适当的证据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英文反义词及其中文解释:
- admissible evidence - 可接受的证据
- relevant evidence - 相关的证据
- competent evidence - 适当的证据
这个词的在法庭上的使用非常频繁,因此在法律界和律师中非常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