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举证予以反驳者英文解释翻译、可举证予以反驳者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juris tantum
分词翻译:
可的英语翻译: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举证的英语翻译:
quote
【法】 lodge a proof; put to the proof
予以的英语翻译:
【法】 inflict
反驳者的英语翻译:
【法】 traverser
网络扩展解释
可举证予以反驳者
可举证予以反驳者的中文拼音为“kě jǔ zhèng yǔ yǐ fǎn náng zhě”,意为证据可以被用来反驳一个人或者事情。
该词的英语解释翻译为“rebuttable presumption”,即一个法律上的假设可以在证明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被推翻。
该单词在英文中的读音为“rih-buht-uh-buhl prih-zuhmp-shuhn”。
在英语中,可举证予以反驳者的用法类似于证据可以用来推定某一结论,但是可以被反驳。例如,在一个法庭上,被指控的人可能被推定有罪,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无罪,可举证予以反驳者将推翻这个假定。
一个例句:在一些司法系统中,某些罪行有可举证予以反驳者的条款,这意味着一些假设可能会在证明有足够的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被推翻。
该词的英文近义词包括“rebuttable presumption”、“disputable presumption”、“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等。
英文反义词包括“irrebuttable presumption”、“conclusive presumption”等。
在英语中,该单词的常用度为中等。